(槟城15日讯)东北县警区刑事助理调查官林岷锋曹长提醒学生,刑事犯罪所受的鞭刑,与学校老师体罚学生的鞭打,有着“天差地别”,受刑者也不能哭喊疼痛就免于鞭刑。
他说,刑事罪犯接受鞭刑时,会有医生在旁检验,确保身体状况可受刑,在每一下鞭刑后,医生都会进行检查,然后再进行下一鞭。
“如果受刑者的状况已不适合再接受鞭刑,那就会暂停执行,待过段时间后再行刑,直到所有被判下的鞭刑完成为止。”

他今日在恒毅中学峇央峇鲁分校主讲“反霸凌及校园安全讲座”时,讲解两者鞭刑的分别。
他提醒学生,校园霸凌或将构成刑事,严重罪行甚至可能被判坐牢及鞭刑,也会面对死刑,就算未成年也必须面对法律责任。
他说,不同程度霸凌及是否使用武器伤害他人身体,会面对不同刑事法典条款,可被判监禁或鞭刑,超过5人群殴则是骚乱,触犯刑事法典第147条文,最高可判监禁2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也在场询问学生,“藤鞭教育”是否应该“重出江湖”,更现场播放鞭刑演习的视频,提醒学生不要误入歧途。

他说,校园霸凌定义不只是身体攻击,言语上嘲笑、辱骂及伤害他人自尊心及自信心,或是散播谣言、孤立及排斥他人,也是霸凌。
他说,除了直接的身体攻击如殴打、推搡及踢打等,长期的言语及社交霸凌也可能引发受害者抑郁及焦虑等心理问题,甚至导致自杀倾向。
他说,身为旁观者也不应沉默,目击霸凌或性骚扰事件时,要及时寻求教师或校内工作人员协助,因为旁观者的沉默可能被视为对施暴者的纵容,及时干预可以阻止事件恶化。
Z世代及Alpha世代
易受血腥暴力游戏影响
林岷锋指出,在数码及人工智能环境下长大的Z世代及Alpha世代,容易受到网上含血腥暴力元素游戏影响,这也是霸凌原因之一。
他以早前发生雪州灵市白沙罗万达镇国中四校,14岁男中学生刺死16岁学姐一案,指嫌犯将社会及校内所有人当成NPC(非玩家角色),在行凶后仍若无其事的在校园内走动。
他也举例多宗近年来发生在我国霸凌及伤人事件,包括女学生感情纠纷掌掴事件、国防大学宿舍霸凌致死案、沙巴扎拉案件等,提醒学生就算是未成年涉案,也必须要负上法律责任。
他说,少年犯罪不一定会进监狱,但会被送往亨利葛尼感化院,直到成年再进监狱。
“全马共有4所亨利葛尼少年感化院,分别在马六甲、霹雳、沙巴及砂拉越,而截至去年7月,全国约有655名少年接受改造。”
目击霸凌应通知老师
勿冲动当英雄
另一名主讲者刘秀珍律师说,若学生发现霸凌事件,不需要“英雄式冲上前”,而是离开危险的现场,找安全的地方通知老师。
“学生也可以在不违法及不传播的情况下记录证据,如涉及网络霸凌可以截图给老师,最总要的是不要加入成为旁观者起哄。”
她也讲解同学之间普通冲突和霸凌的区别,若是双方都敢说话且有来有往,而且吵完就算了,就是普通冲突,但若总是同一个人被针对、一方比较强,另一方越来越不敢说话,则是霸凌。
另一名主讲者为黄熠雯,出席者包括恒毅校友会会长罗家濠、庄洧汉、恒毅中学分校学生事务主任林素翎及辅导老师莎丽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