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7日讯)拥抱及亲吻16岁少女嘴脣,48岁儿童看护中心前主席昨日在浮罗山背法庭,被控性骚扰罪名成立,判处7年监禁及2下鞭笞。
根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根据法庭文件,当时年仅16岁的受害者是于2023年2月19日,在双溪尼蒙一所儿童看护中心内,被时任主席(被告)拥抱及亲吻嘴脣。

受害者也是于同年3月5日倾述其遭遇,警方则是于同年5月1日接获投报,并即刻前往该看护中心调查。
警方也在该看护中心内,成功起获一段疑似与案件有关的录像,并送往警方鉴证组分析。
法官阿扎法利兹在聆听控方、受害者与其家人的陈词后,就所造成的心理创伤与长远影响,做出上述判决。
该男子最终在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猥亵)下,被控罪成;在此条文下,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及鞭刑。
然而,法庭准予被告暂缓执行刑罚,以等候上诉结果;期间,被告需缴付2万5000令吉保释金,同时被谕令交出其护照,及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
此案主控官是副检察司林锦洪,被告代表律师则是詹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