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霹雳州水警行动部队昨日突击实兆远某住宅区内的住家,在厨房及一辆客货车上,起获多箱没准证的烟火及爆竹,并当场逮捕一名44岁男子。
这批烟花爆竹总值约10万5400令吉,而嫌犯事后承认其住家被充作储藏烟花及爆竹仓库已2周之久,而这批烟花爆竹是配合即将到来的农历新年,在实兆远一带的市场销售。
北马水警行动部队第一区主任贾夫里今午发文告时,这么说。

他指出,霹雳州水警行动部队在接获民众投报,指民宅暗藏大批没准证的烟花爆竹后,于昨日下午约4时,拉队到实兆远的拉沙沙央花园住宅区内的一间住宅,展开突击行动。
他说,在行动中,水警在屋内的厨房及一辆丰田客货车内,发现一大批还没开箱的烟花爆竹。一名44岁的男子因无法出示任何拥有或储藏烟火爆竹的合法准证,当场被捕。
他说,水警除了充公总值10万5400令吉的各类烟花爆竹,也充公该辆客货车。
他也说,嫌犯和有关被充公的爆竹烟花,被带往甘榜亚齐水警基地进行文件记录后,水警将此案移交给曼绒警区刑事罪案调查组接手调查。
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即在无合法许可情况下持有、收集或控制爆炸物,调查此案。涉案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1万令吉。
水警呼吁民众与警合力遏制非法烟火爆竹活动,民众若有任何违法情报,可致电霹雳实兆远甘榜亚齐水警行动部队基地热线,电话是05-691 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