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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栋强

宗教场所

非伊斯兰宗教组织

政府应拨地

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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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栋强促政府拨地售地 供建非伊宗教场所

(槟城9日讯)民政党署理主席认为,供国内兴建,让非穆斯林能推动其宗教信仰,培养信徒修养与品德,并维护我国社会和谐与稳定。

“首相安华强调政府将不再允许建造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有权清理不属于的土地。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除了对付不符合规定的,政府是否有关注所面对兴建的问题。”

胡栋强。

他今日发文告说,国内非穆斯林受宪法保障,有宗教信仰自由。因此,非穆斯林也需要土地兴建,以进行宗教信仰的膜拜等活动。

“这方面,特别是州政府,应该拨地或予宗教组织,以兴建用途。一些新开发住区的政府保留地,也应考虑分配或售予,以兴建,供信徒进行宗教膜拜等活动。”

他说,民政党欢迎中央政府与州政府都有通过拨款支持提升、维修与维护国内的非伊斯兰,包括佛教寺庙、教堂、印度庙等。但非穆斯林也需要新的土地,以兴建供信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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