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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大取缔 威省2座非法垃圾场

(大山脚、北海18日讯)一块原本出租给运输公司的私人地段,变相成为,现场堆满各种居家垃圾、建筑废料、电子废料、医疗废料等,规模如同一座小型垃圾填埋场。

威中柔府园丘占地很大的非法垃圾场,必须出动无人机才能一窥全貌。(威省市政厅面子书图)

威省市政厅今日在面子书专页揭露,当局于本月12日拉队到威中柔府园丘的空地,展开突击行动,意外发现有关地段到处都是滚动式垃圾槽(Ro-Ro),变成非法废料转运站和处理中心。

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共发现3辆有滚动式垃圾槽的罗厘和一架挖掘机正在作业,现场有一名相信是负责看管垃圾场的公司员工。

已安装滚动式垃圾槽的罗厘,在柔府园丘非法垃圾场作业,执法员上门后被指示停工。(威省市政厅面子书图)

当局援引1994年垃圾收集、清理及处理条例,发出1张违反第6条文的通知书,以及2张违反第6和第9条文的罚单。同时也援引1980年执照条例,发出1张罚单及1张通知书。

市政厅强调,将会对相关地主及涉及公司采取后续行动,包括指示在期限内清空有关地段,倘若对方不遵守,将面对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威北猫眼路一带也被揭发出现非法倾倒垃圾及公开焚烧活动。(威省市政厅面子书图)

市政厅也在另一则贴文发帖,指当局接获威北猫眼路(Jalan Mata Kucing)一带发生非法倾倒垃圾及活动的投诉,因此于本月13日拉队展开取缔行动。

执法人员经检查与调查后发现,有关倾倒固体废料活动是由一家公司所为,目的是在相关地段进行填土工程。涉事者也承认曾进行露天焚烧,并解释此举是为了将建筑废料与其他废弃物分开处理。

当局查阅土地用途记录后证实,该地段属农业用途(稻田地),未经有关当局批准,不得进行任何非农业活动。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当局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第74条文发出罚单,同时根据相关地方条例第9及第6条文发出罚款及通知书,并下令即刻停止一切倾倒垃圾及露天焚烧活动。

此外,市政厅也规定涉事公司注册加入市政厅“可持续系统”(Sistem Lestari),并在运载废料的罗厘上安装全球定位系统(GPS),以便进行监督与追踪。

市政厅强调,绝不容忍任何滥用许可证,以及未经许可的废料处理及露天焚烧活动,同时将继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维护环境的永续性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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