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3日讯)38岁单亲妈妈开车载着2名外籍男子,遇到警察时拒截查、今日被押上大山脚推事庭被控阻止警察执行公务,女子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800令吉,若无法缴罚则需以坐牢两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育有4名孩子的被告莎米玛阿旺达勿,被指在今年2月17日晚上约8时45分,在宋万庆路被拦截检查时阻止公务员执行公务。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186(妨碍公务员执法)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控状宣读后俯首认罪。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导,根据案情,被告当时驾驶一辆轿车载着两名尼泊尔男子,并被执行巡逻任务的警员拦截调查,岂料被告不愿合作反而踩油门逃跑,警方追逐对方至南北大道向南第145.6公里处的柔府收费站前。
被告认罪后,此案主控官祖法兹里副检察司要求推事庭,给予被告适当的惩罚作为教训,因被告行为危害自身和他人。
被告的法援律师代为求情,要求给予最低罚款额,因被告无业没收入,也悔过不重犯。
推事罗斯哈雅蒂宣判,被告罚款2800令吉,若无法缴罚则需以坐牢两个月代替。
另一方面,与单亲妈妈一同落网的2名尼泊尔男子,也被押上庭面控,并就没持合法文件或通行证入境我国控状认罪。
36岁被告沙希德被罚5000令吉,若无法缴罚则坐牢10个月代替,32岁被告巴拉特则被判坐牢4个月。
两人均在我国定居3至15年,并触犯了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3)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