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针对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受制于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人民复兴联盟发言人郑雨周建议,槟州政府可透过设立“人民监督市议员效绩委员会”,成为推动地方民主改革的替代方案。
他说,尽管槟州政府曾表达恢复地方议会选举的意愿,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仍面临限制,因此有必要参考砂拉越州政府的做法,设立独立监督机制,强化对委任制市议员的问责。

郑雨周今日在记者会上说,该委员会将采取“一对一”监督模式,针对槟威两地48名市议员设立对应监督小组,并透过透明遴选机制产生成员。
“遴选团建议由5至9人组成,包括退休法官丶学者丶专业人士及公民社会代表,并由州议会秘书或议长担任秘书(不具表决权)。”
在名额分配方面,他建议30%由执政党推荐丶20%由在野党推荐,其馀50%开放予社团丶专业团体及个人提名,并细分为工商丶公民团体丶社会组织丶专业界及文教界等,以确保多元参与。
他说,该委员会将负责监督市议员表现丶审查政策透明度丶监控行政与财务纪律,以及作为市民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

他强调,有关建议符合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条文精神,即市议员须具备地方事务经验或专业背景。
他建议委员任期为2年半,并设2届任期限制及交错任期制度,以维持制度的专业性与独立性。
他呼吁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把握未来2年的改革窗口期,在无需修改联邦法令的情况下,透过州议会推动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治理与民主问责机制。
出席者有人民复兴联盟成员周圣栋丶林发宝丶李翠华丶安德鲁和阿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