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4日讯)2名男子于本月初结伙抢劫便利店,今于北海法庭被控,双双皆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分别是34岁的莫哈末拉菲及22岁的莫哈末阿兹里沙严,今早在警方押送下前来北海法庭。
根据控状,两人被指于本月9日,早上6时20分,在大山脚马吉莎花园一间便利店,结伙抢劫一名40岁男子的财物,包括两个收银机钱箱、各类香烟及800令吉现金。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两名被告在聆听完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
主控官林展益(译音)副检察司在庭上未提出保释建议,而两名被告皆未聘请律师。
法官罗斯兰裁定两人各以1万令吉保释,并须由一名担保人担保,同时附加不得骚扰控方证人的条件。

该案件定于5月22日过堂,以进行委任律师及文件移交程序。
根据早前报道,两名戴口罩男子在2026年4月9日清晨6是许,持铁制扳手闯入便利店,威胁员工后劫走收银机内2个钱箱,内有现金及香烟,员工受惊逃离,事件无人受伤。
两名嫌犯随后乘坐一辆第二国产车Bezza逃逸,警方于翌日在Icon City及甘榜芒吉斯一带将两人逮捕。调查显示,两人活跃于抢劫活动并拥有前科,案发过程亦被41秒闭路电视画面记录并在网上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