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因作业方式不安全及违反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并导致一人受伤,一家建筑公司被罚款1万5000令吉。
槟州职业安全与卫生局昨日发文告说,该建筑公司是在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7(1)条文下,被控上浮罗山背地庭并认罪。
该局指出,涉及公司因作业方式不安全,无法提供适当设备,以及无法遵守FM200自动灭火系统的安全操作方法,未能确保相关人士安全,导致一人因此受伤。
职业安全与卫生局调查向提控上述建筑公司,审案法官阿兹扎判处该公司1万5000令吉罚款,若未能缴纳罚款,则以 12 个月监禁代替。
职业安全与卫生局提醒所有雇主,除了有责任确保员工的安全,也要保证可能受其作业活动影响的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