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CAP)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支持槟州政府驱逐不符合资格的人民组屋(PPR)租户,尤其是在有明确证据显示租户违反或滥用租赁条件的情况下。
不过,他也强调,执法必须平衡处理,对蓄意滥用者采取坚定行动,同时也要公平对待真正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租约,租户必须符合收入门槛丶没有拥有其他房产丶将单位作为主要住处,并按时缴付受津贴租金与维修费。
“同时,租户也不得转租或转让单位,并须在当局定期审核时提供准确资料。”
他指出,州内公共房屋目前租金欠款已超过200万令吉,涉及逾1100个已入住单位。
槟州共有4项PPR计划,即山竹园人民组屋丶峇眼再也人民组屋丶麦曼珍人民组屋及威中柏马当督苏柏(Permatang Tok Suboh),共999个单位,其中934个已有人居住。
莫希丁说,这些数据一方面显示公共房屋需求高,另一方面也反映违规与拖欠租金,已对制度造成压力。
他指出,目前情况不只是个别租户违规,也反映制度存在更深层问题,包括收入审核不够频密丶住户监督薄弱,以及因社会和政治敏感而不愿驱逐违规租户,导致部分租户在PPR单位住了数十年,远超原本临时安置的目的。
他说,也有个案涉及租户低报收入丶拥有较高价值资产如车辆,甚至已搬到其他地方,却仍保留PPR单位并转租牟利。
他强调,这些做法破坏PPR作为低收入家庭过渡性安全网的原意,也扭曲分配制度,剥夺真正有需要者的入住机会。
法不外乎人情
莫希丁指出,虽然公共房屋必须严格监督和一致执法,但执法不应一刀切,当局应采取更平衡及人性化的方式处理。
他说,若单位已被转租,当局可考虑审核现有住户的资格。
“若目前住在单位内的住户确实符合条件,可让他们通过正规化安排继续租住,同时取消原租户资格。”
他说,这样既能纠正原租户滥用制度的问题,也可避免真正有需要的家庭突然失去住处。
至於拖欠租金问题,他认为也应逐案评估。若是蓄意不缴租金,当局必须严正处理。
“但若租户因失业丶疾病或突发状况陷入困境,则可考虑分期还款或给予针对性援助,而不是直接驱逐。”
他强调,只有在打击滥用的同时,保留对真正弱势者的体恤,才能恢复制度公信力,确保公共房屋公平分配给真正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