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8日讯)共有126名非法入境者(PATI)被带上默兰迪特别移民法庭,面对多项移民罪名,其中5人被判鞭刑。
59名来自中国、印度、孟加拉及巴基斯坦的外籍人士,因逾期逗留我国,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15(1)(c)条文,被判罚款1万至1万5000令吉。
此外,另有5名来自中国、孟加拉及巴基斯坦的外籍人士,因没有合法证件入境及逗留我国,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6(1)(c)条文,被判监禁8个月及鞭笞一下。
在另一宗案件中,62名外籍人士因违反1963年移民条例39(b)条文,即违反入境准证条件而被控,并被判罚款6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两个月替代。
部分案件则展延审理,以安排翻译员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