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4日讯)袭击同乡致右半身瘫痪的罗兴亚籍男子,法庭原定今日宣读判词,但因伤者的医药报告仍未出炉,因此展延此案至6月22日过堂。
39岁的莫哈末罗菲克,昨日被控上庭面对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罪名并认罪。被告今日再被警方押上北海法庭,获法庭安排缅甸语通译员向他念出控状内容。

法官罗斯兰在庭上询问伤者的医药报告是否已出炉,主控官纳迪拉副检察司回应,控方目前仅拥有伤者伤势的初步检查报告,包括伤者头部有撕裂伤、头骨破裂等。
由于医药报告仍未出炉,法官展延此案至6月22日过堂,以等待医药报告呈堂。
法官不批准被告保释,并指示在下一个过堂日为被告安排缅甸语通译员。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6年5月4日早上8时55分,在威中县武吉丁雅 巴拉工业区附近的峇冬丁宜路旁,使用一支挖土木棍攻击42岁的赛夫伊斯兰,蓄意导致对方重伤。
控状指该木棍可被视为攻击性武器,若用于袭击足以致命。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早前报导,案件起因相信是被告与同屋伤者的“伙食债务”纠纷有关。事故造成伤者头部撕裂伤、右半身瘫痪、脑出血及头骨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