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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海隧案|反贪会曾注明不予立案 林冠英非主要调查目标

(吉隆坡14日讯)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在价值63亿令吉的海底隧道贪污案供证时指出,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并非当局调查中的“主要目标”。

祖希尔米哈林说,此案的初步调查曾被列为“无需进一步行动”。

他说,特别工作队于2018年成立,负责调查该项目的各个方面,并审查证人证词。

他说,他在2020年6月正式接任调查官一职。

“是的,(之前)隧道项目档案里附有一份手写的内部备忘录,上面写着对被告(林)‘不予立案’。”

他续说:“我们的调查并非只针对他一人。”

祖希尔米是控方第38名证人,他回答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海占奥马的盘问时指出,他并不知道该内部备忘录是谁写的。

“由于先前的证词被认为不充足。我们再传召几位证人补充证词。”

被问及海隧案调查档案的情况时,祖希尔米说,该档案已存放在反贪会的档案部,但他已无法再查阅。

林冠英在槟州海底隧道案共面对4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控林冠英滥用其槟州首长职权,涉嫌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槟州首长办公室“收取”330万令吉,作为协助商人拿督扎鲁阿末所拥有的公司获得价值约63亿4000万令吉的槟城主要道路与隧道建设工程项目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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