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玲20日讯)涉嫌冒用3人身分证购买RON 95补贴汽油,来自霹雳州的53岁男子今日在华玲推事庭面对13项欺骗罪时,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阿兹曼(53岁)于今年3月18日至4月24日之间,在华玲巴东冷瓜斯一家BH Petrol油站,冒充3名年龄分别为23岁丶25岁及57岁的男子,并使用他们的身分证号码,通过仁政昌明95汽油补贴计划购买补贴汽油,共涉及594公升补贴汽油,导致上述3人的每月汽油补贴配额蒙受损失。
被告因此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16条文(冒充欺骗),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玛丝妮雅代表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只是乡区工人,月入约3000令吉,需负担妻子及5名孩子的生活开销,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
该案件主控官为努鲁娜迪雅副检察司。
法官罗海达允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案展7月8日过堂。被告较后已缴付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