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6日讯)不满妻子指责自己怒骂孩子,一名男子竟动手拳打妻子致伤,今日在双溪大年推事庭面控时认罪,被判监禁5天及罚款1500令吉。
控状指出,被告莫哈末沙菲(35岁)于本月17日凌晨4时,在阿曼再也一间住家蓄意致伤妻子诺阿兹达(33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事发时妻子因不满被告怒骂正在哭泣的3岁孩子,出言指责对方,岂料引发被告不满,继而挥拳殴打妻子,造成妻子脸部及身体受伤。
法律援助律师法拉阿兹琳娜代为求情时指出,被告是一名合约工人,每月收入1500令吉,需负担身为家庭主妇的妻子、孩子及父母的生活开销。
该案件主控官为阿兹琳副检察司。
推事赛夫阿克马判处被告监禁5天及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14天监禁取代。
被告妻子今日也出庭旁听,并打算为丈夫缴付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