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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开档调查射牛案 证实玻大臣合法拥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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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30日讯)玻大臣宰牲节开枪射牛案;警方证实,大臣阿布峇卡持有合法枪械执照,用于射击失控牛只的猎枪也属合法持有。

加央警区主任尤沙里夫丁今日发文告说,经加央警区总部执照组查证后,确认阿布峇卡持有相关猎枪的合法执照。

不过,他指出,警方已扣押该把猎枪及9枚“Buckshot”猎枪弹,以协助调查案件。

他说,警方于昨日下午4时51分接获一名公众投报,指社交媒体流传一段38秒视频,显示阿布峇卡在玻璃市港口Lok 9广场朝一头牛只开枪,而加央警区警方已向州务大臣录取口供。

他说,根据阿布峇卡的口供,当时有关牛只在玻璃市港口大型宰牲活动期间突然失控发狂,对工作人员及公众构成威胁,因此才采取开枪行动。

尤沙里夫丁指出,警方目前援引1960年武器法令第39条文展开调查,即在公共场所开枪的行为。

他说,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一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公众勿对此案作出揣测或发表具挑衅性的言论,以免影响调查工作及公共秩序。

“警方严正看待任何可能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并将采取严厉行动。”

他也呼吁知情人士向查案官东姑莫哈末法里助理警监提供情报,协助警方调查。

阿布峇卡昨日解释,他是在牛只挣脱绳索并失控狂奔后,为避免伤及工作人员,才朝牛只腿部开枪制伏,随后仍按正常程序完成宰杀。

较早前,玻璃市州宗教司拿督莫哈末阿斯里也指出,若可食用动物难以捕捉进行宰杀,可先以射箭或开枪方式制服,再依照规定完成宰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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