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一家运输物流公司及其两名董事,因未向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官员,提交被要求的文件,今日被控上庭,两人皆否认有罪。
Ami Logistics(槟城)有限公司及该公司两名董事,即沙益克(61岁)及阿都慕达力(45岁),作为传召人,今日在乔治市地庭上面控。
根据控状,该公司及该2名董事被指未依据2018年服务税法令第57(2)条文所规定,向关税局官员提交所要求的文件。

因此两人被控触犯同一法令的第57(4)(a)条文,即违反第57(2)条文。被控者一旦罪名成立,可依据该法令第79条文,被判处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或两者兼施。
上述涉嫌违法行为是于2024年12月17日,在威中县诗布朗再也关税局的进口审计与销售及服务税(SST)部门发生。

此案由大马关税局检控官卡迪作主控,该2名传召人皆没有律师代表。
随后,法官伊尔万宣布,此案定于7月2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