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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长曹观友

槟州议会

土地没收(pelucuthakan tanah)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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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议会| 槟州2020至2025年 413宗土地没收案件

(威南11日讯)指出,槟州政府通过土地与矿物局(PTG)自2020年至2025年期间,共记录413宗,其中以威南县数量最多。

曹观友。

他说,这些个案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展开的执法行动。

根据数据,2020年至2025年期间各县区被剥夺土地所有权的案件,分别为威北县96宗、威南县114宗、威中县56宗、东北县71宗及西南县76宗,总数达413宗。

他说,2026年截至目前并未出现新的土地没收案件,主要是由于新税率制度的实施所致。

曹观友是在槟州第15届第4季第1次州议会,书面回答伊党双溪峇甲区州议员阿比丁有关州政府土地执法与土地没收案件的提问时,这么指出。

他指出,为确保根据国家土地法典发出的通知能够送达真正继承人,土地局已采取多项措施,包括核查最新土地注册记录,并向相关机构如国民登记局(JPN)进行资料比对。

“通知将通过多种方式发出,包括亲手送达、公开通告,同时也会进行监测与调查,以确保通知能够正确送达相关方面。”

土地被没收可依法上诉

曹观友指出,土地被没收个案的相关人士,包括继承人或利益相关者,可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133(1)条文提出上诉,以撤销有关程序,并在“8A宪报通知”发布后的3个月内向法庭提出申请。

他说,这项机制适用于在土地被剥夺产权后,仍希望提出申诉的原业主或其合法代表。

他指出,据县区记录,东北县及西南县各有1宗土地没收撤销上诉,而威北县则未接获任何相关上诉申请。

他说,州政府可以对未缴付租金的土地业主,征收不超过拖欠租金6倍的罚款,作为撤销剥夺产权的条件之一。

此外,他指出,即使土地业主已去世,上诉仍然可以提出,但必须由合法代表或继承人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亲属关系及遗产管理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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