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6日讯)3名保安人员涉嫌10天前向一名持有难民卡的男子勒索250令吉,今日被控上庭,俯首认罪。
3名男被告,分别是莫哈末兹奇里艾曼(26岁)、莫哈末纳比依丝万(26岁)及莫哈末阿米尔(35岁)。他们今日被警方押上北海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3名被告于2026年6月5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在威北打昔牛汝莪古邦孟诺容路(Jalan Kubang Menerong)一座高架桥下,结伙向一名持有难民卡的男子勒索250令吉。
3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85条文(勒索)并被控,也与第34条文(共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聆听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俯首认罪。此案主控官为努鲁艾妮副检察司。
推事艾妮阿迪拉裁决3名被告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