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0日讯)基于槟州秘书署无法证明,公开日落洞垃圾土埋场的联合发展协议(JDA)会对州经济的打击影响,槟州资讯自由法上诉委员会指示州秘书署,必须在30天内将该协议交给维护卡巴星道行动委员会(ProtectKarpal)。
槟州资讯自由法上诉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K.古马英德兰指出,州秘书署以公开资料将影响州政府经济为拒绝理由,但是该委员会认为,协议的机密仅限于协议的甲方与乙方,并不涉及第三方即公众利益。
“因此,我们议决州秘书署必须把主要协议副本,交给维护卡巴星道行动委员会,同时也不可涂黑协议内任何字眼。”
他是今日在听证会上,这么说。

上述JDA是由槟州发展机构(PDC )和PLB国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所签署。
槟州副秘书莫哈末阿都拉曼今日代表州秘书署答辩时指出,根据协议,如果发展商无法提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或未能依时符合协议中的条件,PDC有权终止协议。
槟州资讯自由法上诉委员会副主席西蒙慕拉里提问,在该计划的EIA遭5次被拒后,为何PDC和州政府没有终止协议时,莫哈末阿都拉曼表示当局目前在研究中,不过其他报告如环境影响报告和交通影响报告已经获批。
西蒙慕拉里也要求解释PDC延长发展商工程期限,以及为何招标时只注明修复垃圾土埋场,如今却有填海时,莫哈末阿都拉曼指是延长期限由行政议会决定,原本的计划只是修复垃圾土埋场,目前并没有任何填海工程,要待第一阶段完成后,才进行下一阶段。
黄田荣:不能单靠州政府资讯
维护卡巴星道行动委员会委员黄田荣强调,根据他们向大马交易所取得的资料,发展商必须在签署协议后的18个月内,完成所有相关报告的批准。
“该协议是在2020年2月签署,理应必须在2022年2月获得所有的批准,包括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但是至今该EIA已经被拒5次了。”
他是周二(30日)在槟州资讯自由法上诉委员会听证会上,这么说。
“我们要知道,协议内容是什么。”
他在听证会后向媒体指出,资讯自由法非常重要,民众不能只单靠州政府所提供的资讯。
他也说,行动委员会在2025年6月申请获取协议但是被拒,之后就上诉到槟州资讯自由法上诉委员会。
拒绝须给充分理由
维护卡巴星道行动委员会前主席占德拉瑟卡兰指出,资讯自由法第8(3)条要求资讯官员,拒绝公开资讯必须给明确且充分的理由。
他说,州秘书署所给予的拒绝理由过于笼统,并未体现资讯自由法所要求的详细评估。
“该法令并未禁止公开由政府资助或批准的公共发展协议,而是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资讯都应当开放给公众。”
他指出,该行动委员会所申请的文件是涉及公众利益,即日落洞一项综合发展,因此他们无法不能认同申请被拒的理由。
“该协议符合公众利益,因为它涉及垃圾填埋场、填海工程及相关开发项目,这些项目对环境以及日落洞周边社区都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