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日讯)孩子乱丢垃圾,父母代受罚!
槟州政府今日起正式落实社区服务令,凡乱丢垃圾者一旦被法庭裁定罪成,除了可被罚款,也可被判处社区服务令。若违规者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或监护人将承担责任,代为履行社区服务令,以强化家长的监督责任。
槟州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委员会主席方美铼,今日连同市政厅团队,走访柏达镇露天小贩中心及周边餐馆派发传单,正式宣告槟州即日起,全面进入社区服务令的执法阶段。

他在记者会说,涉及未成年人乱丢垃圾的案件,当局将配合儿童法令处理。一旦未成年人被裁定违规,父母或监护人将被视为责任方,并须代为执行社会服务令,藉此提醒家长善尽教育及监督孩子的责任。
他指出,新措施适用於所有在槟州境内人士,包括槟州居民丶外州人士丶外国游客及外籍员工。任何人在州内触犯乱丢垃圾罪行,一旦被查获并经法庭定罪,将依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及1974年道路丶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接受处罚。

他强调,当局发出的并非罚单(Saman),而是通知书(Notice),要求违规者出庭应讯。若罪名成立,法庭可判处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最高12小时社区服务令,或两者兼施。
“若违规者拒绝或未依照法庭命令完成社区服务令,将面临更重刑罚,可被判处2000令吉至最高1万令吉罚款。”

执法员巡逻全程佩戴随身摄录机
方美铼说,执法行动采取“零警告”政策,当局不会增聘人手或增加预算,而是由市政厅卫生及执法部门现有人员负责巡逻及执法。
他指出,执法人员巡逻时将全程佩戴随身摄录机(Body Camera)录影取证,所有执法都必须建立在充分证据基础上,否则案件无法提控至法庭。

他强调,7月1日是全槟正式执法首日,虽然已进入执法阶段,市政厅执法人员仍同步展开宣导工作,让民众进一步了解社区服务令的内容。
乱丢垃圾可拍可举报 惟须出庭作证
针对民众是否可拍摄乱丢垃圾者并向当局举报,方美铼说,民众虽不能自行执法,但若拍下违规过程,并愿意出庭作证,案件仍可援引相关法令提控。
另外,方美铼透露,截至周三(1日)上午,经过约9个半小时的执法观察,整体情况顺利。
他说,市政厅已针对乱丢垃圾黑区加强巡逻,希望透过社会服务令进一步提升槟州环境卫生水平。
他呼吁居民丶商家及游客共同维护公共环境,不要因一时方便而乱丢垃圾。
随行者尚有威省市长拿督巴德鲁丶秘书依布拉欣丶市议员黄咏玮丶王育璇丶张锦铷及黄可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