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5日讯)“垃圾不是这样丢的!”、“垃圾不会自己跑出来。”
7月1日起,槟岛市政厅与威省市政厅,正式实施“社区服务令”,严惩“垃圾虫”及破坏环境者。


峇眼惹玛区州议员朱悦权受访时说,本身从小在母亲引导下,养成出门在外随身带走垃圾的习惯,包括在车内都会放置垃圾袋,然后把垃圾带回家再自行分类处理。
他日前在面子书发帖,在日本,一般上不会在公共场所广泛设置垃圾桶,目的是培养人民对自己所制造的垃圾负责任。

他指出,当地民众都会把垃圾随身带走,带回家后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与回收,再将无法回收的垃圾妥善丢弃。
“我在15年前到日本考察后,便开始实践这样的生活习惯,并一直坚持至今,包括我家人也是。”
他强调,维护环境清洁,不只是地方政府或相关单位的责任,更是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民众不要因为害怕被罚款才不乱丢垃圾。

另一方面,双溪浮油州议员彭心慈日前也在面子书发帖,严厉谴责“垃圾虫”,指在Lorong Molek 3与Jalan Molek转角处,尽管设有威省市政厅禁止乱丢垃圾的告示牌,却仍有人公然非法弃置大量垃圾。
她说,凡在公共场所及公共道路乱丢、乱放、抛掷或遗留垃圾者,一经定罪,除了可被罚款外,也可被法庭判处履行社区服务令,包括清理公共区域、收集垃圾、清洗公共设施及其他指定社区服务工作。
她希望大家遵守法令,不随意弃置垃圾,不抱持侥幸心态,共同维护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