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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捐血致动脉受伤 高庭判政府赔逾6万

(亚罗士打10日讯)一名男子首次参与捐血,却因捐血过程中发生罕见动脉损伤,导致右手严重受伤、住院一周,并历经8年诉讼后,终于获判胜诉,高庭谕令6万1924令吉68仙及8万令吉堂费。

33岁的阿菲克阿兹曼于2015年11月29日,在吉打苏丹后峇希雅医院于青年及体育部学院举办的捐血活动中捐血,不料捐血后右手剧痛、严重肿胀并出现瘀青。

根据法庭文件,当时护士为他右手进行静脉穿刺(Venepuncture)后,让他观察一段时间便离开。返回宿舍不久后,他因手臂剧痛及肿胀,先后到日得拉医院及吉打医药中心求医。

检查发现,他右手肱动脉出现假性动脉瘤(Pseudoaneurysm),并引发前臂筋膜室综合症(Compartment Syndrome),并住院治疗7天。

阿菲克随后于2019年入禀法庭,起诉涉事护士、苏丹后峇希雅医院血液科及输血科主任、院长及政府

地庭于去年1月20日驳回其索偿申请后,他提出上诉。亚罗士打高庭法官莫哈末佐汉日前推翻原判,裁定医疗人员在捐血过程中存在疏忽。

法官指出,医疗人员未能及时察觉严重并发症的警讯,误将伤势视为普通血肿,实际上静脉穿刺针已刺破肱动脉,造成严重血管损伤。

他说,医护人员也没有遵守卫生部2008年输血作业指南,在出现寻找静脉困难、反复调整针头及手臂迅速肿胀等迹象时,没有作出适当处理,反而告知伤者有关情况属正常,也未提供适当观察及后续治疗。

法官认为,动脉误刺导致假性动脉瘤及筋膜室综合症属于重大风险,尤其应事先告知首次捐血者。

高庭最终裁定,政府须赔偿阿菲克6万1924令吉68仙,并支付8万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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