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6日讯)12个电动车充电亭(EVCB)在未获批准下擅自建造或安装,遭亚罗士打市政厅发出通知书。
亚罗士打市政厅在面子书发文告指出,市政厅建筑管制组于本月9日展开执法行动,援引1974年道路丶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133法令)第72(1)条文,向相关电动车充电亭业主发出通知。

文告说,该执法行动旨在确保所有建筑或安装工程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丶批准条件以及公共安全要求。
“接获通知的业主必须在指定期限内采取行动,向亚罗士打市政厅提交电动车充电亭准证申请。”
文告说,市政厅将持续加强监督与执法工作,确保区内的发展及建设项目均符合相关条例,同时保障社区安全与居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