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4日讯)60岁校车司机涉嫌对一名女童性侵犯被控,今早在北海法庭上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贝克里被控于本月15日,下午4时30分至下午5时15分之间,在威北打昔牛汝莪斯巴度花园(Taman Sepadu)一家店屋前,在属于被告的丰田Avanza轿车内,猥亵一名女童,当时受害人在副驾驶座上睡着。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案第14(a)条,一旦罪成,可被判处长达20年有期徒刑,并可能施以鞭刑。
被告聆听完控状后,否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娜迪拉阿都拉欣指出,基于考虑到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害人,医院方面也已报案,不建议法庭给予被告保释,如果法院准予保释,建议要求被告向法院交出护照,每月到就近警局报到,同时不得靠近被害人和控方证人。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努阿里夫向法庭请求允准其当事人保释,理由是被告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给予了充分合作,曾亲自前往威北县警察总部接受调查。
他称被告育有7个孩子,如今还要赡养妻子和他年仅21岁的幼子。况且,他定居在打昔牛汝莪,并无逃跑的风险。
法官罗斯兰哈密最终裁决,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外加一人担保的条件保释,同时也采纳了控方提出的相关附加条件。
案件定于9月1日再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