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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基武吉街场13老店限14天拆清 玻州马华促展延3个月

(加央10日讯)被指占用部分工程局道路保留地,13间老店屋业者接获玻璃州公共工程局通告,指示需在本月20日前拆除及清空建筑,并将店面向内退缩10尺,以配合当地排水沟修建及道路扩建工程。

由於期限将至,玻璃市马华也介入协助申请3个月期限,让业者可以进行清拆丶改建丶重新铺设电线及整理店面工程。

根据玻璃州公共工程局局长代表丶土地助理行政官祖赫米于8月7日签发的通告,业者占用公共工程局道路保留地,并在有关地段兴建永久或半永久结构,已抵触《国家土地法典》第425(1)(a)条文。

蔡天喜。

通告指出,若业主未能在14天内(本月20日前)自行清拆及清空有关范围,当局将援引《国家土地法典》第426A(1)(a)丶(b)及(c)条文采取执法行动。

马华玻璃市主席蔡天喜与联邦乡委会主席罗广业认为,受影响店屋多为老建筑,相关工程涉及结构丶电力设施及店面改建,若期限过于仓促,业者恐难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工程。


蔡天喜说,要求业者在短短14天内完成有关工程,时间明显紧迫,尤其老店屋结构及现有设施各有不同,更需要充裕时间进行施工规划及安全评估。

拥有逾90年历史的“成隆杂货店”业者黄广娇指出,老店屋内部多采用传统木梁结构,若在短时间内仓促进行清拆及改建,可能引发结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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