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日落洞区国会议员雷尔指出,政府近期加强反贪行动值得肯定,但打击贪腐不能有两套标准,不能对政治对手采取一种标准,对政治盟友却采取另一种标准。
他昨日在面子书发文告说,近期前高官及政治人物遭提控,显示昌明政府愿意向有权有势者采取行动,有助恢复人民对国家制度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信心。
不过,他质问,为何涉及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与健康思维基金会资金有关的47项失信、贪污及洗黑钱控状,却出现不同结果?

“这些并不是无关痛痒的指控。案件经过漫长审讯,甚至已经进入被告须出庭自辩的阶段,最终控方却终止有关程序。”
他说,律政署今年1月宣布有关案件“不采取进一步行动”(NFA),并将案件视为告一段落,因此总检察长有必要向公众解释,为何一些涉嫌贪腐案件被持续追查,另一些案件却最终停止。
雷尔强调,这并不是预先认定任何人有罪,而是涉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检控标准是否一致,以及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
他因此促请律政司重新检视有关47项控状的决定,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公开作出决定的法律理由及证据基础。
他说,若现有证据及法律情况允许,也应依法采取必要步骤,重新展开或继续有关程序。
雷尔说,政府若真要说服人民“选择性提控”的时代已经结束,就必须在所有案件上一视同仁,包括涉及副首相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