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吉打亚罗士打高庭驳回GISBH控股,及其总总执行长纳斯鲁丁提出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以挑战该州在去年针对他们颁布的伊斯兰裁决。
法官依娃瓦妮也接纳控方,反对上述司法审核的准令申请。
她说,有关裁决的内容以伊斯兰法为依据,属于伊斯兰法庭的司法管辖权范围,应由伊斯兰法庭定夺,民事法庭对此并无司法管辖权。
“本庭审视申请人(GISBH和纳斯鲁丁)所寻求的各项救济后发现,他们实际上是要求检讨该伊斯兰裁决的内容或核心摘要并撤销。”
依娃瓦妮在9月7日的判词中说,该伊斯兰裁决所针对的是涉及GISBH的人士,而不是公司本身。
她指出,有关宗教裁决属于吉打苏丹殿下特权,是一项不能通过司法审核进行审查或裁决的决定。
GISBH和纳斯鲁丁在申请司法审核准令时,要求法庭发出调卷令,撤销答辩人通过该伊斯兰裁决作出的决定。
申请人将吉打宗教裁决委员会、吉打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和吉打州宗教司列为答辩人。
纳斯鲁丁和GISBH表明,该宗教裁决对他们,以及与他们有关人士的营运和声誉造成影响,导致他们被视为奉行异端教义。
检方反对他们的申请,理由是伊斯兰裁决属于统治者特权的行使,不能受到司法审核或裁决。
吉打宗教裁决委员会于去年2月12日颁布的伊斯兰裁决认定,GISBH追随者和成员所奉行的信仰、教义、信念或实践属于异端,并偏离伊斯兰教义。
该委员会也裁定,任何穆斯林若作出违反有关伊斯兰裁决的行为,即触犯2014年吉打伊斯兰教刑事罪行法令,可依据吉打现有法律受到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