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马青总团法律局主任兼槟州团团长薛杰豪促请,16岁女中学生叶芯嫙遭杀害案件的检控方,认真研究高庭完整判决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上诉,让上诉庭重新审视本案涉及的法律及证据问题。
同时,他也要求控方, 仔细检视高庭对于精神失常抗辩丶医学证据及相关法律标准的认定。
“如认为存在可争辩的法律或事实问题,应依法提出上诉,让上诉庭作出进一步裁决。”

他今日发文告说, 如有需要,检控方应考虑委任具备刑事上诉经验的外聘律师协助处理案件。
他也认为,检控方应向死者家属及公众清楚交代,案件下一步的法律程序。
薛杰豪也促请公众,厘清一个重要的法律事实,即使一名未成年被告最终被裁定犯下可判处死刑的罪行,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儿童不得被判处死刑。
因此,他说,要求检控方提出上诉,并不是要求未成年被告被判处死刑,也不是要求法庭违反儿童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