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5日讯)一名43岁自由潜水教练因乱丢烟蒂,于今日在加央地庭被判罚款800令吉及6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认罪,若对方无法缴付罚款则监禁30天替代。

法官也下令他在6个月内完成社会服务。若未遵守社会服务令,将被追加罚款2000令吉,无法缴付则再监禁2个月。
根据控状,被告阿斯里扎被控于今年3月2日晚上约10时39分,在加央新市镇开斋节市集附近公共道路乱丢烟蒂。
被告的行为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第77A(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77A(2)条文下被定罪,同时也可根据第77B(1)条文被加判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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