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一名华裔寿司店厨师涉嫌于今年2月至7月期间,涉及总额1万零361令吉的4项失信罪被控上庭,被告对此均不认罪,并以2万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为条件,获准保外候审。
被告王嘉明(译音,45岁),他先在第一地庭,被控分别于2月12日下午3时49分、7月4日下午4时52分、及7月23日晚上10时,在乔治市一家其所任职的寿司店,犯下涉及1601令吉、7057令吉,与1100令吉,即总额9758令吉的失信罪。

副检察司安努亚针对上述3项控状,提出4万5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担保。
法官最终允准被告3项控状的保释金为1万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担保,同时每月1日到邻近警局报到,及上交护照。
被告在第二地庭,则面对另一项涉及9603令吉现金的失信案。
他被指于7月24日下午3时,在同一家任职的寿司店犯下有关罪行。
副检察司李政强(译音)提出1万5000令吉保释金,加外一名担保人担保及上交护照为条件保释外出。
被告无聘请律师,并在庭上以需要供养父母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最后,法官伊万尔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金,及满足上述附加条件下,批准保释外出。
上述案件,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上述案件将于10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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