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指出,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从宣布辞去交通部长,到如今辞呈已经呈交却暂不生效,整个事件最需要向人民交代的,已经不是“辞职信有没有交”,而是行动党口中的“原则”,究竟有没有一个清楚的标准。
他今日发文告说,尽管陆兆福解释已亲手将辞职信交给首相安华,是首相要求自己暂时继续履行部长职务,因此他目前还是交通部长,而辞职将以纳吉回家服刑当天作为生效时间。

”首相是否接受部长辞呈是一回事,但一个政党如何实践自己公开宣示的原则,则是另一回事。”
他质问,如果9月19日,陆兆福认为事情严重到必须以辞去部长职来表达立场,那么这个原则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成立?是宣布辞职的那一天丶呈交辞呈的那一天,还是纳吉回家的那一天?
“如果一项原则可以先宣布丶再等待丶最后还要附上生效条件,那么人民当然有权问,究竟是原则决定行动,还是政治条件决定原则什么时候生效?”
他认为,原则如果要等到条件成熟才生效,那究竟是原则,还是政治计算,或是政治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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