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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起诉海底隧道课题诽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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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起诉海底隧道课题诽谤案◢ 邓章耀撤回言论 案件和解

(槟城6日讯)槟州前首长槟州民政党兼槟州国阵前主席在“海底隧道”计划课题上诽谤一案,今日在庭上撤回相关言论,双方达致

并未在庭上公开道歉,也没有任何赔偿及承担堂费。

林冠英(左3)出席法庭期间,比出赞的手势,左4为其妻子周玉清。
邓章耀(左2)在法庭外,与行动党领袖林峰成(左)握手。

在法庭念出其声明时说,他毫无条件及毫无保留撤回他于去年1月16日及18日,在记者会上发表的言论。

他也说,有关言论后来刊登在1月17日的《新海峡时报》及《每日新闻》,以及1月19日的《新海峡时报》,并对因上述新闻而导致的困难及艰难,感到遗憾。

此案原订今日续审,但撤回言论,以及获得的同意下,双方,案件终结。

今早在夫人周玉清、行动党领袖林峰成及支持者陪同下出庭。

林冠英(中)在妻子周玉清陪同下,向在场人士挥手。
民政党槟州主席胡栋强(左起)、秘书方志伟及领袖卢界燊,到场了解情况。

则在民政党槟州主席胡栋强、秘书方志伟及领袖卢界燊陪同下,抵达法庭。

根据诉状,根据《新海峡时报》及《每日新闻》在去年1月17日报导的一项记者会,指有关海底隧道课题的新闻含有诽谤性。

邓章耀(中)在庭外与随行人士交谈。
林冠英(中)向媒体发表谈话。

入禀书也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答辩人再对人发表相关诽谤言论、要答辩人在案件下判后的7天内,在《新海峡时报》封面向人刊登道歉启事、要答辩人对人作出赔偿、负责堂费。

现任财长是在去年3月13日,将此案入禀法庭,,当时他是槟州首长。


摄影:纪允贤

:显示发表的言论不实

说,撤回其言论,显示他发表有关海底隧道的言论是不确实及具有诽谤性的。
 
他说,早前刊登上述言论的《新海峡时报》及《每日新闻》已认错及赔偿给他。
 
说,早前他已在多宗诽谤案中胜诉,涉及的英文及马来文报章,如《马来西亚前锋报》及《星报》也做出赔偿。
 
“目前还有涉及中文报的案件在进行中,我们再看会发生什么事情(apa akan terjadi)。”

拍摄:纪允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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