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从2008年至今,槟州已建竣的可负担房屋计划共3万3847间单位,其中由私人界兴建的有2万4892个单位、中央政府或官联公司(GLC)兴建的有4648个单位,而由州政府则是4307个单位。
槟州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透露,私人界正在兴建的可负担房屋计划达1万1315个单位、州政府的则是5569个单位,中央政府或GLC兴建中的有3837个单位。
“另外,私人界计划中兴建的可负担房屋计划共2万1015个单位、州政府的则是1万9523个单位,而中央政府或GLC计划建的有1万1636个单位。”

他是在第14届第2季第2次州议会,书面回答巫统反对党领袖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时,如是指出。
他说,州政府已圈定5个地点兴建人民组屋,分别是在双溪槟榔区占地23.24英亩的地段、峇都茅区面积7.82英亩地段、峇眼达南区占地13英亩地段、马章武莫区面积24.81英亩地段,及武吉澹汶区占地3.43英亩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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