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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抢手机

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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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下午抢手机 晚上就落入警网

(居林15日讯)惯犯下午抢手机,晚上就落入警网!

被警方逮捕的21岁无业印裔男子(来自柔佛),向警方承认干案之馀,也涉及偷窃3辆摩哆,及在便利店内偷窃。

警方在诊所前逮捕形迹可疑的嫌犯。

居林警区主任阿兹哈说,警方昨日接获64岁巫裔男子的投报指,事主昨日下午5时30分,在居林新西园路边用手机回覆短讯时,被一名摩哆骑士掠夺手机。

“事主追逐不果,到警局报案,警方当天晚上10时,在居林新西园的诊所前,逮捕一名形迹可疑的印裔男子。”

他说,嫌犯向警方承认干案之馀,也承认涉及偷窃3辆摩哆,及在便利店内偷窃。

警方充公嫌犯的摩哆,并查实为一辆24小时内报失的摩哆。

警方调查发现,嫌犯拥有多项犯罪前科,包括涉及一项丶一项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丶一项刑事法典第414条文(不实收取贼赃),嫌犯也触犯过刑事法典第269条文及第270条文(可能散播传染危及性命之疾病的疏忽行为),以及触犯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等。

阿兹哈说,警方充公嫌犯的一台手机,以及一辆装上假车牌的摩哆,经检查後,发现是一辆24小时内在居林报失的摩哆,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2条文丶刑事法典379A条文(偷窃摩哆车辆),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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