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23日讯)车主请留意,在不允许“U转”的地点,进行“U转”,是会被罚款150令吉。
槟州陆路交通局昨晚在面子书贴文,指该局华都执法站官员,于本月20日,在桂花城南道1红绿灯,进行取缔行动,发现不少车辆非法“U转”,因此截停开罚单。

上述车主的行为,已触犯195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3(1)条规,可被罚款150令吉。
任何有关交通投报,公众可电邮:aduantrafik@jpj.gov.my,或透过手机应用程式:e-aduan@JPJ,联同投报者资料和投报事项,向该局做出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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