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槟州政府针对草拟的高楼短期住宿指南,与州内相关业者及业主进行对话会,当中“须在大会(AGM)获四分之三同意”条例,引起争议。
根据指南其中1项条例,业主若要将单位作为短期住宿,须在大会(AGM或EGM)上,获至少四分之三出席者同意,才可进行。

一些商业单位质疑,其单位是否也需事先获得同意,既然他们购买的是可用来做生意的商业单位,就不再需要获得其他业主的同意后,才能用来短期出租。
“我们缴付的水电费等,都是根据商业单位的计算方式,若也要在大会上获得四分之三同意,这样对我们并不公平。”
此外,商业单位业主也指,商业单位内并没有其他住户,因此作为短期住宿并不会影响其他住户。

另一方面,也有业主在会上提出,希望爱彼迎(Airbnb)能够更严格审查,确保只有商业单位才能获准在有关平台出租。
对此,槟州政府秘书处地方政府部官员诺爱莎指出,有关指南并不是最终结果,他们将会纳入当天出席者所提出的意见后,再重新修整。
她强调,这项指南也仅是指南,若有关业主在大会上获得四分之三同意进行短期出租,有关高楼的联合管理机构(JMB)或管理委员会(MC),将可自行拟定条规,并非一定要完全跟随有关指南。
“在执法方面,主要是由JMB或MC对违规的业主采取行动,如罚款等,若JMB或MC向地方政府寻求协助,建筑专员委员会(COB)才会介入,最终才会由警方采取行动。”

预计指南1月生效
槟州地方政府及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指出,目前高楼短期住宿指南已完成超过90%,他们也正探讨有地房屋的地方法令(UUK),希望在2至3个月能做最後总结,预计可在明年开始落实。
他指出,根据已草拟的高楼短期住宿指南,30万令吉或以下的廉价屋丶中廉价屋丶可负担房屋,以及人民组屋,都不被获准进行短期住宿。
“至於有地房屋,则是需要拟定地方法令,目前我们已开始讨论,有关法令的内容相信与高楼短期住宿指南差不多。”
他说,槟城是全国第3高最多高楼的州属,继雪兰莪和柔佛之后。
他说,他们过去接获不少有关短期住宿的投诉,单是槟岛情况,在2019年有228宗丶2020年有258宗丶2021年有186宗,今年截至5也有14宗。
“投诉包括喧哗丶单位内有太多人丶公共设施如泳池及健身房被破坏等。”
约百人出席交流会者,包括JMB 丶MC丶高楼单位业者及住宅短期出租经营者,还有威省市长拿督阿兹哈。
高楼短期住宿指南(部分)
●业主及业者必须是我国公民,并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注册。
●业主及业者必须先在常年大会(AGM)或特别大会(EGM)上,获得四分之三出席者的支持后,获得JMB或MC同意,然後在通过建筑专员委员会通知地方政府。
●获准进行短期出租后,JMB丶MC或高楼管理单位,必须发出准证信函给业者或业主。
●业者或业主需要在每年1月期间,向JMB或MC更新短期出租的准证,JMB或MC有权拒绝没有符合条规的申请者。
●短期出租期限最多为每年180天,每次出租天数限制在3天到1星期内。
●业者或业主需要经常监督,及巡视涉及短期出租的单位。
●业主或业者需要向建筑专员委员会及地方政府提呈报告,作为手机资料及监督用途。
●业者或业主需要缴付费用给JMB丶MC或高楼管理单位,每个单位年费为250令吉至500令吉,更新费用为每个单位100令吉至2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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