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岛市政厅在上个星期,又去取缔电动脚车了。我之所以用“又”,因为这已不是第一次槟岛市政厅对电动脚车采取行动了。
电动脚车在交通部宣布为非法后,槟岛市政厅有几次充公电动脚车。可是,这电动脚车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像过去的四轮脚车一样,这里取缔,哪里又复活了。
现场所见,市政厅官员去取缔时,难免会遇到业者生气和他们争论,虽然官员都是好言相劝业者,业者却认为官员是故意刁难,让他们不能做生意。没守法却向执法者发难,有点颠倒是非。电动脚车很清楚已经是非法交通工具,以非法交通工具来谋生,话说重了就像卖违禁品。
电动脚车在旅游季节巅峰期,一直在路上尤其是古迹区出现,好象苍蝇一直在你眼前飞来飞去,烦不胜烦。电动脚车应该被禁在公路上川行,因为一、其设计比摩哆矮,可能一些大型车子的视线是看不到它的存在;二、电动脚车的骑士是没有戴头盔,包括了骑士和乘客;三电动脚车是没有保险,万一发生交通意外,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