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槟州社会发展、福利及委员会主席林秀琴说,因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46条,而被拘留于槟城垄尾少年感化院的失控儿童,共有6宗。
她说,而位于威北直落斗哇少年感化院,并无任何涉及失控儿童的案例,该院是收容涉及刑事罪的儿童。
她说,这两所机构是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所成立,前者根据第61(1)条文,为被扣留犯罪和失控的儿童,提供康復和照顾;后者则根据第65(1)条文收容涉及犯罪的儿童。

她在第15届第2季第1次槟州议会,通过书面回答,回復亚依淡区州议员黄顺祥提问时,这么指出。
她说,至于未来设立更多的儿童康复机构,如感化院和道德寄宿学校,是由妇女、家庭和社会发展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