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6日讯)金属废料再循环工厂在未获得环境评估报告(EIA)下运作,该公司和一名董事被控,今日案件在双溪大年第二地庭下判,各被罚款2万令吉。
控状指出,第一被告United Base Metals有限公司和第二被告公司董事陈文海(译音),于2021年3月2日约早上10时30分至下午1时30分,在位于峨仑工业区的一个单位,未获得环境评估报告下建造回收厂以进行固体废料回收活动,抵触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34A(6)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34A(8)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陈文海今日除了个人也代表公司出庭,皆表示认罪。

陈文海求情时说,申请环境评估报告其中一个条件需对附近居民进行民意调查,而当时正是疫情期间,导致民意调查受阻,不过,该公司之后继续申请,已在2022年4月取得环境评估报告批准,希望法官轻判。
他也说,该工厂有300多名员工。
吉打州环境局主控官慕尼夫希望法官对被告判以适当的惩罚,以示教训,建议罚款3万至6万令吉。
法官阿兹曼在考量多个因素,包括因疫情导致调查受阻丶工厂300多名员工需要养家糊口不能失业丶公共利益丶遵守法令条规丶节省法庭时间等,最后判决该公司和董事各罚款2万令吉,若无法缴付需监禁6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