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涉嫌非法拥有2支枪及8颗子弹,华裔送鸡员工被提控上庭后不认罪,获准以1万3000令吉保释外出。
嫌犯郭庭顺(译音,48岁)今日被提控上乔治市地庭,他在听了翻译员念出的2项控状后,表明不认罪。
首控状指出,被告是于本月10日下午2时,在索洛垄尾被发现非法拥有6颗60/90 MM Thai ARMS子弹,以及2颗S&B 9MM鲁格手枪子弹。次控状则指,被告拥有2支史密夫韦森军警型手枪及贝雷塔手枪,分别在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以及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下被控。

此案订于12月1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