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7日讯)害人害己!
吉州警方展开取缔飙摩哆行动,发现飙摩哆骑士常见表现手法分别是 “蛇行“丶逆向骑行丶翘孤轮(抬前轮)丶“超人骑行”以及站在摩哆上等高风险特技骑行。
吉打州交通执法与调查主任阿都纳西尔今日在记者会对此表示遗憾,并指出飙摩哆骑士为表现与自我满足,竟不惜以性命为赌注,罔顾自己与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指出,警方目前仅能对付在公路上违反交通法令者采取行动;然而,现有交通法令对提供改装服务的摩哆维修店业者却无计可施,显示法律在此方面存在漏洞。

他指出,也有一些摩哆骑士将摩哆改装为使用瘦小且没有胎纹的“乌贼轮胎” ,这类轮胎在行驶时容易失去平衡,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他续说,州内的飙摩哆活动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过去如甲抛峇底和不加歪等路段曾经盛行的飙摩哆情况,如今也已不复存在。
他说,警方的取缔行动已见成效,以前警方一天内可对违规摩哆骑士开出上百张罚单,而现在一天仅发出约80张,显示情况有所改善。

他说,在哥打士打丶居林及瓜拉姆拉县区,骑士非法改装摩哆的案例明显高於其他县区,成为执法单位重点关注的地区。
另外,他指出,警方从2024年至今所展开取缔飙车党行动,已成功充公多达1万4050件物品,其中大部分是排气管,占6970个和5183个摇臂。
他说, 其他零件包括引擎丶化油器 丶电子控制单元 丶轮胎等等。
他说,警方取得庭令,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64(1)条文销毁,从去年7月11日至今,共分4个阶段,总共销毁2434个不合规格的摩哆零件。

5年监禁
吉州警方劝告民众切勿进行违规的摩哆改装,特别是使用噪音过大的排气管,以及可能带来危险的引擎改装。
阿都纳西尔说,参与飙摩哆活动的人士, 属违反1987年陆路法令第42(1)条文,将面临不低於5000令吉罚款以及最高可达5年的监禁。
他说,警方将继续追查进行非法改装的摩哆车主,包括在住宅丶工作场所和摩哆修理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