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日讯)大马自然之友(SAM)欢迎政府通过修订关税(禁止进口)条例,加强对塑料废料进口的监管,并希望随著严格执法,将有效遏止废料贸易与有毒回收对环境与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

SAM主席米娜诗说,根据修订条例,从今日起凡从任何国家进口被归纳为编号39.15下的塑料废料、下脚料与碎料,皆须取得大马规格及研究机构(SIRIM)或其代表,根据塑料废料进口与检验指南所签发的进口批准证书(COA)。
“COA仅会在申请方,完全符合指南所列要求后发出。该指南规范进口塑料废料作为制造用途时,须确保这些废料被用于各行业的成品或产品制造。”
她说,指南亦进一步说明,只有符合两项条件的国家,塑料废料方可被允许进口至马来西亚。
“一是已批准并签署巴塞尔公约的缔约国;二是与马来西亚签署了双边、多边或区域性协议/安排,以管控塑料废料跨境转移,并确保该安排不偏离巴塞尔公约所要求的环保妥善管理标准。”
她说,这意味著,尚未批准巴塞尔公约的国家,如美国、斐济和海地,将不再被允许将其塑料废料出口至马来西亚。
“在推出更严谨的进口制度后,政府必须确保在执法层面同样须严谨有力。这包括完善海关查验机制、实施高标准的入境检验程序、严厉打击贪腐现象,并对违法者施以有效惩罚。同时,也必须确保相关案件能迅速并透明地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