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岁本地男子因在该泊车场危险驾驶,甚至作出“飘移”的驾驶动作,被威南警方逮捕调查。
威南警区主任杰占诺里警监今日发文告说,威南警方交通调查及执法组警员是在昨日凌晨12时20分,逮捕这名男子。
“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即鲁莽及危险驾驶危及他人安全,调查此案。”
他说,调查发现,嫌犯过去也因触犯上述相同法令被捕,嫌犯不负责任的行为不只危害自己,还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
他劝请公众时刻遵守交通法令,不要作出足以引发车祸的危险驾驶行为,道路安全是大家共同责任。
他也促请民众,向警方举报类似活动及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