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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省规范租赁泊车位 画红线 标Khas字 6pm后民众可泊

(大山脚4日讯)威省市政厅本月起威省区的租赁,包括相关泊车位的入口处会画上红线、标明“Khas”特别字样清楚示人、告示牌的展示,同时租赁时段外务必开放泊车位予民众!

市政厅也会在新版本的贴纸,注明下午6时后必须开放给民众泊车。

此前,因有许多商家依旧霸位,导致民众一位难求,市厅接获投诉后作出政策调整,租赁时段外商家不得妨碍泊车位的使用,解决霸占泊车位问题,也让市厅善用所有泊车位。

威省市政厅规范特别泊车位租赁政策,包括泊车位入口画红线、注明“特别”字眼、规范告示牌及租赁时段后不得霸位。

其他包括,展示贴纸的站立式告示牌(Stand),必须移至泊车位内侧摆放,不能像目前般摆放在外边,即泊车位入口处,形成阻挡。

目前,全威省共有700个,出租给特定行业商家使用。

威省市议员郑釧螢今日召开记者会说,这类,仅限每逢周一至周六,早上8时至下午6时,供租用的商家所使用。

威省市议员巡视大山脚伯公埕的特别泊车位,并发布有关改进措施的指南,左起为吴宗海、郑釧螢、陈润辉、黄伟良、黄泳玮、张维宏。

“至于周日、公共假期,以及每天过了下午6时的时段,都必须开放泊车位予民众。”

她说,这期间禁止商家继续使用该位,如发现仍有留下的障碍物,民众可向威省市厅投诉采取行动。

“市政厅已规定,一个区域内的泊车位,只允许最多20%的公共泊车位,供商家申请租赁转作租赁。”

经规范的泊车位,租用商家必须严格遵守市政厅设下的条例,租赁时段外不得放置障碍物妨碍其他民众使用泊车位。
大山脚市区因为泊车位一位难求,因此私人开设的私人泊车场如雨后春笋般设立。

摆放障碍物 市厅接投诉

 

威省市议员陈润辉说,市政厅此前接获许多投诉,指有些商家摆放障碍物在泊车位,不允许民众停泊,市政厅为此修改政策,过了租赁时段就必须开放该位。

他说,市政厅已在月常会议上通过改进租赁泊车位的政策,并将在本月起陆续对,画上红线及注明“特别”字眼,如此一来民众若看见相关,就不会误泊。

“不论是垂直车位、45度斜角车位、横向车位,标准告示牌都必须要架设在内侧;此外,垂直车位和45度斜角车位,是画上红线,横向车位是画上红色虚线,3类都会注明Khas(特别)字样,商家如今年租、明年不再租用,该红线随时可消除。”

他说,站立式告示牌上展示的贴纸,将清楚写明租赁时段和租用的商家资料。

威省市政厅规范租赁特别泊车位,以便更大程度善用区内有限的泊车位,图为甘榜峇鲁马朱商业中心一带,早上泊满轿车的泊车场。
新版本的特别泊车位贴纸,会注明下午6时后民众可使用泊车位,商家不得霸占泊车位。

告示牌展示

 

威省市政厅租赁指南说明,承租人须自行准备一个A4尺寸的告示牌,将市政厅发出的贴纸贴在该牌上,不得展示其它标志贴纸,同时确保张贴清晰可见,禁止张贴复制、贴纸副本或付款收据。

“承租人不得建造、安装、放置、留下任何障碍物(如路障、锥桶等),以免妨碍他人、破坏或干扰泊车位的使用。”

指南也注明,市厅有权收回泊车位作其他用途,承租人无权索赔。

“承租人全权负责照顾的整洁、维护、使用,禁止更改该位任何结构、感应器或路面油漆线条。”

指南强调,所有已缴付费用不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也被禁止泊车位转让、出租、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收取费用。

“告示牌需依市政厅规格制作,底座为方形设计,确保稳定避免倒下。”

特别泊车位的入口处,将会画上红色线条及注明“KHAS”(特别),同时站立式告示牌,也必须放置在泊车位的内侧,商家必须如图中所示这般行事。
随着市政厅规范租赁泊车位,相信有助改善大山脚市区泊车位不足问题。

市区2街道83泊车位 23个出租

 

郑钏萤说,目前大山脚市区的巴刹街(Jalan Pasar)和武雅拉雅路(Jalan Bunga Raya),共有83个公共泊车位,其中23个泊车位,已作商家租用的

“其中,巴刹街拥有66个泊车位,当中13个是,至于武雅拉雅路则有17个泊车位,其中10个是。”

她说,租赁共有2种收费,即6个月费用1080令吉,一年费用则是1200令吉,目前没有调涨收费。

“任何商家都可申请租赁,但是有7类商店,即轮胎店、零件配件店、修车和罗厘厂、摩哆销售店、摩哆维修店、店面洗车店、快递店,是强制性必须租用泊车位。”

她说,上述商店营业执照与租赁绑定,商家必须同步更新执照和租赁泊车位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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