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海底隧道案关键证人拿督斯里卡纳拉嘉早前遭遇打劫受伤,地庭法官阿祖拉今日建议他向反贪污委员会或警方申请证人保护。
阿祖拉指出,第37名控方证人卡纳拉嘉(44岁),无需向法庭提出该申请,而应向控方提出。
“这是涉及反贪会的案件,我相信反贪会有权处理其证人的安全问题。无需带到本庭,如果我下达命令,但没有人执行,法庭能做什么呢?所以,这个申请应该向警方或反贪会提出。”
“我同意辩方所说,不必在审讯中提出。这是法庭,而不是发表媒体声明的场所。我们理解并同情所发生的事,但不能脱离案件背景发言,法庭关心的是证人是否能够供证,如果不能,应通知控方。”

稍早前,卡纳拉嘉告诉法庭,他遭遇抢劫导致手部缝针,目前仍心有余悸,因此无法供证。
“在未确保自身安全之前,我今天无法供证。”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蓝加巴星反对证人向法庭讲述抢劫案,并认为此事与今日的审讯无关。
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则指出,相关证人已被要求向法庭说明他今日无法供证的原因。
“他(卡纳拉嘉)基于一些原因仍处于创伤状态,我们已向法庭说明他今天为何无法供证……所以,我们会将关于证人安全保护的事宜报告上级,因为我相信该证人将会在庭上供证数次。”
此外,法庭批准林冠英另一名代表律师雷尔的申请,即不采纳卡纳拉嘉今日在庭上提及其位于雪州八打灵再也武吉加星路的住所,于8月6日遭抢劫的声明。
法庭随后批准控方申请,以将今日的审讯展延至8月27日和28日,届时控方最后一名证人,也就是反贪会查案官将出庭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