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1日讯)华女住家晾衣遭持刀抢劫案;涉案的21岁无业青年今日在双溪大年法庭面对3项不同案件抢劫罪名时表示认罪,被判监禁6年及鞭笞7下。
被告丹尼斯在第二地庭面控;控状指出,他于本月2日早上约7时35分在将相城一间住家院子 ,持刀威胁一名51岁华裔女子,劫走华为手机。
被告随后被带往第一地庭面对第二及第三控状。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22日早上约6时30分,在珍达纳花园持刀威胁一名50岁华裔女子,劫走Vivo手机。

第三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27日早上约8时30分,在庆隆花园团结局幼儿园前面持刀威胁 一名42岁华裔女子,劫走Vivo手机。
被告所面对的3项控状,抵触刑事法典392条文(打劫),并可在同法典397条文(持械抢劫)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或鞭笞。
被告在第二地庭法官阿兹曼询下透露,自己原本在工厂工作,但目前失业,在等待工厂重新聘用期间,因手头拮据而犯案。
阿兹曼也在庭上劝诫被告,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努力工作赚钱,而不是选择以犯罪方式获取金钱。
案件主控官是彭达发及万莫哈末菲特里,皆恳请法官从公众利益角度考量,对被告作出惩戒性的判决。
阿兹曼判处被告监禁5年及鞭笞3下;而第一地庭法官罗斯兰则在两项控状下,各判处被告监禁6年及鞭笞3下。
3项监禁刑罚同步从被捕日算起执行,意味着被告须服刑6年,另共受鞭笞7下。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