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为了耍帅,一名青年把摩哆注册的单位数车牌挂上自家马赛地GLC 300 Coupe,不料反被执法人员识破,豪车当场遭吉打州陆路交通局扣押。
吉打州陆路交通局执法组检查时发现,该车所展示的单位数车牌其实注册于一辆摩哆,并非涉案豪车。司机当场承认,该豪车原本应使用的车牌为双位数。
陆路交通局强调,违规使用车牌不仅属严重违法行为,更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例如在发生交通事故或涉及刑案时,阻碍当局追查车辆身份。

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f)条文,有关罪行可被判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或监禁一年至五年,或两者兼施。
当局已针对该青年开出罚单,并将车辆扣押,送往吉打州陆路交通局扣车场展开进一步调查。
该局也公众遵守法令,避免因一时虚荣而触法受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