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7日讯)槟州第一副首长拿督莫哈末阿都哈密指出,凡涉及学生不当行为的举报,尤其是霸凌丶殴斗丶破坏公物丶滥用物品等严重违规事件,都会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程序处理。
他说,相关依据包括2023年发布的教育机构霸凌行为管理指南,以及2010年发布的学校学生纪律管理程序。

他说,当学校接到投诉后,会立即展开行动,但是,每一宗案件都必须经过详细调查,以确保对所有涉案者公平,包括受害者丶施虐者及证人。
莫哈末阿都哈密说,相关程序包括:
(a) 收集证据与证人陈述;
(b)召开校方纪律委员会会议,以确认违规性质及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c)向县教育局与州教育局提呈报告;
(d)若涉及刑事成分,则转交警方或相关机构处理。
他说,在调查期间,学校仍会采取即时干预措施,包括将有关学生置于辅导老师监控下丶向家长给予提醒与指导,以及确保其他学生的安全不受影响。
他今早在槟州议会的头口问答环节,回答直落斗哇州议员阿兹米阿朗议员的口头提问时,这麽指出。
阿兹米阿朗询问,为何学生触犯重大纪律或严重案件时,政府没有立即采取行动,反而拖延处理。
莫哈末阿都哈密说,至今,大马教育部并未废除教师对学生实施鞭罚的权力,不过,根据2003年教师鞭罚学生的权限的通令,只有校长丶训导主任或经书面授权的教师,才可对学生执行鞭罚,而且仅限于严重纪律违规的情况。
“惩戒必须以谨慎丶私下丶不过度的方式进行,目的在于教育及塑造学生品格,而非虐待或羞辱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