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民政党总财政方志伟质问,为何国内中小企业商家纳税人迟缴税就会被罚款严厉对付,但多缴付的税款,却要苦等上四丶五年时间,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四丶五年的时间,都足以更换一届政府了,竟然还要纳税人继续久等?”
他今日发文告说,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在回应此课题时,没有为其部门的办事不力感到愧疚,竟仍要求被拖欠数年退税者“再给政府更多时间”,显示副部长完全不接地气,更无法体察中小商家纳税人的压力。

他强调,当旧一年的税务退不下来,新一年的税务却又必须按时缴清,这样四丶五年累积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对经营成本造成压力。
“这等于政府把中小商家的现金流扣住四丶五年,却要中小商家自己承担经营成本压力丶贷款利息以及市场波动风险,这情况公平吗?”
他建议政府须马上检讨有关退税制度,并制定更具执行力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包括一,最迟3个月内必须完成退税程序;二,若超过退税期限,政府必须支付至少 10% 的利息,作为赔偿。
“财政部必须马上公开退税累积总额,并设定期限,提出退税时间表,尽速退还属于人民的钱。”